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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析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
发布时间:2015-10-08 / 浏览:3317

 “十一五”期间,江苏省建筑业取得骄人成绩。2010年,全省建筑业生产总值攀升1.2万亿元台阶。近年来,江苏省多措并举,着力打造了一支“素质好、业务精、作风硬”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,为建筑业保驾护航。
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向记者介绍说:“江苏省多年来一直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队伍建设,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,制定了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》,明确了质监、安监机构的性质、责任、基本条件、管理制度,提高了质监、安监人员的任职基本条件,助理监督员也必须具有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,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、考核合格。同时,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,定期对各监督人员负责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情况进行随机抽查,抽查结果作为监督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调离工作岗位。此外,还要求监督人员每两年参加一次岗位培训考试,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8课时。”

“十一五”期间,江苏省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目标,并与所辖县(市、区)及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,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。同时,按照“三服务三促进”工作要求,实行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绿色通道制度。此外,江苏省还对发生的死亡事故所涉及的施工企业进行处理,并严格把关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恢复工作。

“十一五”期间,江苏省每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、“安全生产月”、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,营造了建筑施工现场“治理隐患、防范事故”的氛围,提高了建设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,也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工人作业、生活条件,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江苏省率先在全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,组织编制了《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》,200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。2010年上半年在总结3年经验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强制性标准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》,明确了建设单位是笫一责任人,进一步强调了施工、监理责任,突出了一户一验和质量通病的控制,破解了质量投诉难题,全面实现了分户验收新突破。

同时,江苏省还积极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,率先制定出台了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》、《江苏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》和《江苏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》,实现了规范化建设新突破。坚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省己形成省、市、县三级巡查体系,每年累计巡查次数近两万次,已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。此外,江苏省还研究探索了分类监督和差别化监督模式,取得了明显成效,较好地解决了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与监督资源不足的矛盾。

近年来,为了让质监安监机构“硬件”过关,2007年、2010年先后分别制定了《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》。通过考核,加强了监督机构的基本建设,强化了内部管理,全面提高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。

此外,江苏省还研究开发了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监督业务软件,建立了省、市、县(区)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络,统一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数据交换标准,建立并完善数据交换体系,实现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全覆盖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查询及统计自动化、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监管联动。

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的现场管理工作,提升质量安全监督的队伍形象,从今年2月起,全省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人员需统一佩戴徽章、胸牌、带有标识的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开展监督。